23项涉农收费清单之外,其他的都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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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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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首次系统发布了涉农价费政策清单,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23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和公开。


在此清单之外,相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将按违规处理。


湖北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郝诗渊介绍,目前,湖北省已实现对农民生产生活专门收费项目的“清零”,现保留的涉农收费项目均为城乡居民共有和工农业生产同类性质的收费。例如,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以前有一些图纸审批等费用,已一律取消,现只收不动产登记费,而且只收取工本费,比城市不动产登记费用优惠。


公布的收费项目中,包括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农业用水、农村用电、公办幼儿园保教及住宿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收费、证照费、殡葬收费、鉴定费、诉讼费、商标注册收费等。


湖北省物价局表示,此清单将根据国家和省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清单方便农民系统掌握涉农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如遇违规,可向价格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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