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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利好政策来了,地方政府要把培育家庭农场当成大事来抓

锄禾网|来源: | 2019-09-19 | 次阅读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引导扶持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9月18日上午,在农业农村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解读《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时说。

据统计,到2018年底,全国纳入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名录的家庭农场近60万家,其中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8.3万家。从2017年全国统计和典型监测情况看,家庭农场发展态势较好,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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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说,当前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还面临政策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指导意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把握:

一是强调要坚持农户主体、规模适度、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基本原则,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指导意见》提出了2020年和2022年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目标。

二是强调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指导意见》围绕合理确定经营规模、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强调强化示范创建引领。要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强化典型引领带动,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合作经营。

四是强调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指导意见》要求要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同时,《指导意见》从用地、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互联网+”、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五是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区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并部署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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