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峥嵘岁月五十年 十堰“三农”扶贫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锄禾网|来源: | 2019-11-09 | 次阅读

11月7日上午,十堰建市5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举办至第六场,十堰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等单位先后发言,围绕“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及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等主题进行了详细汇报。

  “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

  一、“三农”工作主要成就

  一是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千百年来的温饱难题。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依靠科技提高粮食单产,增加总产,粮食产量持续增长,1998年全市粮食总产达23.5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是1969年的2.5倍。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粮食总产持续稳定保持在20亿斤左右,农村人平粮食达到800斤以上,彻底解决了千百年来山区人民不得温饱的历史性难题。

  二是特色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发挥山区比较优势,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以茶叶、中药材、林果、草牧、蔬菜、水产(饮)品业为主的“61”产业强农计划。全市特色产业基地面积累计达到600万亩,重点特色产业产值240亿元,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78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45家。全市有效使用“三品一标”品牌达180个,8个农产品获“中国驰名商标”,“武当道茶”荣获中国第一文化名茶”,品牌价值达40.6亿元,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三是科技创新成果广泛运用。我市研究推广了以地膜栽培为核心的减灾增效综合技术,被誉为农业科技的“白色革命”。先后获得农业科技成果奖37项,其中省部级12项,省农业丰收奖5项,地市科技进步奖20项;先后育成玉米、猕猴桃、小麦植物新品种14个,获得7项国家专利,新品种、新技术累计在全国推广3亿多亩,创建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基地达150万亩。培训转移就业农民24万人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5万人次。特色产业基地亩平产出由“十二五”初的1831元提高到2018年的4300元,增123.9%。2018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276.13亿元,是1969年的42倍。

  四是统筹城乡发展取得重要进展。以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竹房城镇带和“生态宜居家园”示范村为抓手,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汉江生态经济带从市级战略先后上升为省级、国家级战略,青山秀水生态带、休闲观光旅游带、三产融合产业带、宜居宜业城镇带已经初具雏形;竹房城镇带逐步形成一线串珠式城乡格局,城镇化率从2010年的36.6%提高到2018年的61%,打造了全省乃至全国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样本;全域开展“生态宜居家园”创建,成功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212个,绘就了十堰版的美丽乡村新画卷。

  五是农民获得感不断提升。1983年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证了农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独立经营权。2003年农业税费改革、2005年取消农业税等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得到落实,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2014年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让53.6万户农民吃上了“定心丸”,让242万亩土地有了“身份证”。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保护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农村发展活力得到激发。2018年全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369.7亿元,是1978年10倍。2019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实现11222元,是196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44倍。

  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

  2018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我们研究出台了《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编制出台了《十堰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十堰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产业振兴态势良好。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发展,2019年全市预计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680亿元,同比增长20%。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全市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示范村(镇)6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4家,44个乡村被审定为全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村。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所有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乡镇电商服务站91个、村级电商服务点1255个,实现农村电商交易额约50亿元。特色产业扶贫成效明显,全市新建扶贫车间(作坊)3441个,直接带动近3万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全市456个重点贫困村基本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 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比例达到79%以上。

  二是生态振兴有序推进。围绕组织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市400个村纳入全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整治村建设,完成建改农村户厕10.6万座,建成112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和38座垃圾填埋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6%。森林覆盖率达到65.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农药、化肥用量连续四年零增长。农村户用沼气达28.5万户,受益人口100万人。

  三是文化振兴蓬勃发展。鼓励引导“一县一品、一镇一景、一村一韵”特色文化和品牌创建,培育打造了竹山县“十星创建。精神脱贫”、竹溪“家规家训进万家”、房县“人情新风”等一批创建工作新亮点。房县、竹山县入选2019年全省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试点。全市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到121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883个,建设配套文体广场1625个,建成农家书屋1936个。

  四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快推进水利补短板建设,新建水库水源工程2处,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6014公顷,实施水系联通、水生态治理及水源地保护等项目6个,解决258万人农村饮水安全。新改建通村公路1394公里,建设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367公里。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356户。全市行政村光纤宽带覆盖率达100%,4G网络覆盖率达93%。农村动力电覆盖率达100%。

  五是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完成农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新当选的村委会班子文化水平、年龄结构明显改善。加强重点贫困村干部队伍建设,对换届后的村干部进行全覆盖“回访”,为每个村配备1名后备干部暨村级助理。开展“一卡双找三代”便民服务活动,让群众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制定出台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具体办法,提高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加强农村小食堂、小澡堂、小卫生间、小阅览室、小文体活动室建设,优化基层干部生活和工作环境。全面建管用好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多务合一”。

  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及措施

  一、全市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

  十堰市50年建市史,既是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史,也是十堰农村脱贫史。从1986年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到“八七”扶贫攻坚再到精准扶贫的30多年,十堰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

  1984年9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拉开了全国扶贫开发的序幕,也拉开了十堰农村扶贫工作的序幕。当年,以年人均纯收入120元为标准,十堰地区贫困人口达225.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92.3%。经过30多年的扶贫开发,到2018年底,全市贫困人口减少到17.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7.8%。30多年来,全市贫困人口减少了208.2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了84.5个百分点。

  脱贫攻坚以来,全市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攻克深度贫困堡垒,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丹江口市、茅箭区、张湾区实现整体脱贫。今年底,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5县区也将实现脱贫摘帽。十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将基本得到解决。

  二、精准扶贫工作开始时,十堰的贫困状况

  2014年,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3.3万人;有贫困村456个;8个县(市、区)中,有6个是国家重点贫困县(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2个是省定贫困县(茅箭区、张湾区),其中5个是深度贫困县(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可以说,十堰是湖北省全域性贫困地区,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

  三、全市贫困的主要成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贫困程度深。十堰地处秦巴山腹地,贫困山区交通闭塞,信息不畅,环境恶劣,缺乏主导产业。同时,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病残人口高达41.3万人,占比49.3%,这个群体是脱贫的难中之难。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异常艰巨。

  二是稳固脱贫难度大。全市人均耕地仅0.92亩,低于全国1.43亩及全省0.96亩的平均水平,人均旱涝保收耕地面积仅0.17亩;全市98.8%版图面积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中75.7%的区域属高发区,是全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防治重点区之一。部分贫困户虽然在短时间内实现脱贫,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极易返贫,稳定脱贫难度大。

  三是生态保护制约多。十堰既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又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农业产业选择门槛高、转型难。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的矛盾突出。

  四、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结合十堰实际,重点构建精准扶贫“1+N”政策支撑体系。“1”就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N”就是各行业部门围绕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出台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二)推动实施“五个一批”,提升脱贫质量。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整合投入涉农资金263.79亿元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是抓实产业扶贫。大力实施“61”产业强农计划,组建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建立覆盖茶叶、柑桔、畜牧、水产、蔬菜、桑蚕、食用菌、中药材、粮油等各产业的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全市共发放小额扶贫贷款40亿,支持农户发展产业。全市共建设639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36.2万千瓦。全市每年转移贫困劳动力16万人,切实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二是抓实易地扶贫搬迁。累计投入近200亿元,全市共建成集中安置点4482个,全面完成35.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点围绕基本产业、基本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技能培训、基本政策扶持等“五个基本”,确保搬迁户稳定脱贫。三是抓实健康扶贫。按照人均300元的筹资标准,建立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严格执行健康扶贫“985”政策,也就是新的“985”政策,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县域内门诊就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四是抓实教育扶贫。按照“应助尽助、应免尽免、应贷尽贷”原则,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2亿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79万人次。五是抓实兜底保障。完善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对低保特困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4类人员实施重点救助,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全市共有3.19万特殊困难对象、14.88万低收入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三)坚持户户走到,扎实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市县乡三级领导坚持身到、心到、感情到、措施到、效果到,在一线交流感情、摸清实情、解决问题,确保脱贫成效得到群众认可。去年以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累计走访农户206万户(次)。大力创办扶贫车间(作坊),解决“挣钱顾家两难全”的问题。建设扶贫车间(作坊)7308个,带动就业10.6万余人。就近就地为农村幼儿入园和老人养老提供公益服务,实现幼有所育所教、老有所养所乐。建成安幼养老服务机构767所、留守儿童托管中心392个。坚持抓党建促脱贫,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选优配强1700多名村支部书记,1807个有扶贫任务的村全部派驻第一书记。

  (四)坚持尽锐出战,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全市32名市级领导联系9个县(市、区)、32个贫困乡镇、32个贫困村。选派1807支工作队、7.2万余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27.1万户贫困户。1532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143个村,带动21.3万贫困人口增收。全市组建300多个乡亲扶贫协会,帮扶1.5万户贫困户发展产业。发挥“互联网+”作用,大力推广应用社会扶贫网,注册爱心人士22.4万人,物品对接成功率达70.2%,资金对接成功率达83.3%。

  (五)围绕“三个落实”,强化攻坚保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和“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出台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的实施意见》《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考核办法》《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办法》等28个可操作性文件。制定了《十堰市精准扶贫督查问责办法》《十堰市精准扶贫约谈和召回办法》等,狠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专项治理,形成强震慑、常态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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