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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培养机制 补齐“新农商”人才短板

锄禾网|来源: | 2020-06-03 | 次阅读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既带动了农业发展,也推动了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农业GDP从30%左右下降到了现在不到8%,农业人口比重也有了大幅下降。然而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社会资源的单向流动,乡村的衰落问题日益凸显。同时,由于中国的历史、社会经济现状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发展前景,决定了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难沿着早期工业化国家和某些后发型国家的路径,通过逐渐减少农业就业人口、扩大城市规模来实现现代化。因此,就目前乡村发展的现状而言,核心是建构出一个城乡融合、平衡的发展机制。中国的未来既不能是“乡村中国”,也不能是“城市中国”,而应该是“城乡中国”。

  依照“城乡中国”的概念,考虑乡村振兴的问题,离不开资本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合理分配。当前导致部分乡村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传统发展模式中对于乡村空间中的经济、社会功能的定义过于狭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发展,产业在城市和乡村中的配置,越来越不再依赖于地缘空间的比较优势。比如说,假如有一个年轻人在村庄注册一个网络会议公司,他完全可以在乡村这个地理空间通过网络虚拟空间发起会议并获得收入,而不再需要集中在大城市。

  随着对乡村空间经济社会功能的再认识和再开发,乡村振兴实际上有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前景的机会。在这个条件下,乡村振兴的约束就越来越多地体现在人才方面。

  我们过去一讲到乡村振兴的人才就想到如何养猪、如何种地,乡村中的农业产业是乡村中的主体,种植业、养殖业人才的缺乏是乡村人才缺乏的重要体现。但是,现阶段的乡村,不再特别需要传统意义上的种植、养殖人才。随着种植业、养殖业一般技术的逐渐普及以及农民素质的提高,一般性农业应用技术已经不再是乡村振兴工作的“短板”。基于乡村这个新的经济社会空间而展开的乡村振兴的工作实际上需要以下五大类人才:

  第一类的人才是具有领导能力的人才。乡村智力的外流直接导致具有乡村治理能力的人才严重不足。在脱贫攻坚战中,向贫困村庄派驻“第一书记”的实践证明了向乡村补充领导人才的重要意义。

  第二类人才是乡村发展规划类人才。目前,乡村缺乏规划、乱建严重,重复建设浪费了大量公共资金,而且楼房建设缺乏规划、指导,无论从体现地方文化、民族文化,还是居住实用性等方面看都非常落后,这主要是缺乏规划人才。

  第三类是懂得市场经营类的人才。乡村市场经济潜力很大,无论是从新业态创意还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增值空间,但是乡村缺乏这样的经营人才,很多村庄具有大量的闲置资产,如闲置宅基地、农房等,大部分地方缺乏这类人才来帮助农民盘活资产。

  第四类是能够维护农民权益的法律人才。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很多例如宅基地流转、拆迁等问题都涉及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同时村庄内部缺乏这种人才使得村民在搭建房屋、资产拆借等方面的诸多法律问题难以得到很好的解决。

  第五类是乡村缺乏的电商人才。电商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产品销售,但实际上现在的传统电商依然扮演了过去的中间商角色,农户在价值链中的地位依然处于末端,没有获得根本意义上的话语权。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需要越来越多的新农人变成新农商。补充这类人才,可以借鉴拼多多探索实践的“多多农园”模式,自主建立起农民为主体、产销全链条贯通的“新农商机制”,这样可以大大缩短价值链长度,提高农民在价值链中的收益份额。

  乡村振兴工作的人才缺乏问题,需要依靠创新的方式来纾解。对于电商人才的培养,建议在农村发起“一村一电商”行动,争取在产业发展比较集中的地区,在行政村一级建立电商中心,一个村至少培养一名“新农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在《关于“培养百万新农商,推动经济复苏”的建议》里提到,即使2019年拼多多带动了超过8.2万名返乡新农人,但对于“大国小农”条件下的“小农户与大市场”这一结构性矛盾来说,还捉襟见肘。对于如何带动和培训更多新农人通过互联网平台低门槛创业,他建议“需要从国家层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举措”,将电商人才的培养纳入政府部门开展的农民培训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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