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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居”,千万别搞齐步走

锄禾网|来源: | 2020-07-03 | 次阅读

  最近,“合村并居”的事儿在网上讨论得很热烈。其实,“合村并居”由来已久,其本意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但有些地方的做法似乎背离这一本意。据东部某县发布的一则“村庄规划布点方案公示通告”称,除了特色保护类村庄外,全县826个村庄都在拆迁改造范围内。一个“拆”字不免让人浮想联翩,制定方案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是不是真正能最终增进农民的福祉?如果动机不纯,好的结果只能是意外!

  不是每个村都需要“合村并居” 

  “合村并居”是为了让农民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同时还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最后才是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可以看出,目标系是有先后,有排序。现在一些村庄空心化严重,一些村庄因处于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而不适宜居住……诸如此类的村庄,适当布局建设一部分农村社区是必要的,这既满足了农民意愿,又补上了农村公共服务的短板。

  但如果有些村并不适宜“合村并居”,却打着“合村并居”的幌子来强拆农民的房子,从而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就严重背离了初衷。尤其是在利益分配时,地方政府拿了土地增值收益的大头,很明显是在忽悠、欺负弱势的农民,请那些欲填地方财政收入窟窿而打农民宅基地主意者三思!

  “合村并居”的操作并不是要齐步走 

  我国村委会数量从1988年98.1万个,经过30年才减至目前的59万多个。这说明,乡村的发展演进有其内在的规律,“心急吃不得热豆腐”,需要条件,需要时间,不可一蹴而就。“不要刮风、搞运动,要有历史耐心”。

  我国幅员广阔,区域差异较大,即使是同一区域内的不同乡村,也因资源禀赋、区域位置、治理水平等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振兴乡村的关键在于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不能瞎折腾,强迫农民上楼。

  “合村并居”需要顺应农村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以及自然资源禀赋等条件,千万别操作过急;乡村和城市的功能也应该有差别,千万别把村庄都建成农民生产生活不便的社区。

  乡村发展并不是只有“合村并居”一途 

  条条大路通罗马。实现乡村振兴,并不是只有空间意义上的整合村庄民居这一条途径。着力于改善村庄的人文与人居环境,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以提升村庄内部功能为突破点,也是乡村发展的一个办法。

  勉强的“合并”,只能是让农民心生怨恨。笔者近期听一位70多岁的老大娘说,当她家院子被推倒的那一天,她骑着三轮车去女儿家哭了一路,感叹“家没了”。而与她同村的一位农民则因为不愿意房子被拆,被村干部推到在地上,腿和胳膊都出血了,还在哭喊着公平在哪里。政策好不好,要看老百姓是哭还是笑。要是有人哭,该改正的就要改正,需完善的就要完善。

  乡村发展,终究是为农民谋幸福。如果地方当政者是出于这个目的来“合村并居”,便不至于非得强迫农民离开老宅子,离开老村子,离开老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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