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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生态村”

锄禾网|来源: | 2019-04-10 | 次阅读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 ,一些发达国家对于环境破坏 ,不可再生资源的过量消耗 ,栖息地的污染与生活方式的不可持续性的认识与反省。联合国在伊斯坦布尔召开世界居住地第二次各国首脑会议 ,讨论如何使人类在地球上保持可持续的居住地 ,如何保护环境及未来的城市文明 ,从此生态村及全球生态村运动在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研究及实践便蓬勃兴起。



  生态村的概念最早是由丹麦的一位学者Robert Gilman在他的报告“生态村及可持续的社会”中提出。其定义 :“生态村是以人类为尺度 ,把人类的活动结合到不损坏自然环境为特色的居住地中 ,支持健康的开发利用资源及能持续发展到未知的未来”。



  显然,我国的生态村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仅仅在名称上偶然性地雷同,而彼此之间开始并无内在关系。在发达国家,人们创建生态村的目的有三个: 即生态化,宗教精神化,社会化,国外生态村要做到的是可持续的居住地及经济发展应该为生态村本身造福,强调农业生产的有机方式和自给自足,文化传统及决策的多样性,并重视现代科技的作用。有人认为,国外生态村建设所包含的精神实质以及某些具体做法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和借鉴作用。于是,打着生态村招牌的形形色色的建设运动在我国各地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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