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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保险力量

锄禾网|来源:农民日报 | 2021-09-22 | 次阅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经过多年发展,保险业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助力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要持之以恒,主动作为,积极围绕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和发挥风险管理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保险力量。  


  发展基础坚实,发展方式不断创新,我国农业保险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020年,我国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农业保险市场。2021年1-6月,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626.53亿元,继续保持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势头,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业保险制度机制日趋完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基础牢固。2019年10月9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保障措施等,是在新历史时期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段时期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根本遵循。


  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增强,农业保险体制机制不断得到完善。一是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管理机制得到完善。银保监会颁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的配套政策,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机构目录。二是农业保险业务监管制度体系得到健全。银保监会研究出台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监管办法,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分险种承保理赔业务规范,细化了操作标准。三是农险风险区划工作得到推进。银保监会积极开展了森林保险风险区划,选取部分地区探索开展三大主粮作物县级区划试点,推动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更加科学化、精准化。四是保险产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得到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开展森林保险、育肥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产品示范条款制定工作,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五是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得到健全。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进一步健全了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和保障机制,促进了农业保险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农业保险积极“扩面、增品、提标”,助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扩面”方面,稳步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同时,提高小农户农业保险投保率,实现愿保尽保。“增品”方面,基本形成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等农业各领域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并逐步向农村住房、农机具及农业设施等涉农领域扩展,农业保险险种体系逐步完善。目前中央财政补贴险种16个,基本覆盖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和糖料、油料、生猪等主要大宗农产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扩大至20个省区60个品种。“提标”方面,推动提高国计民生的主要险种保障水平,将保障水平向保完全成本和保收入升级。前不久,银保监会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在2022年前将实施范围扩大到13个产粮大省的所有产粮大县。此外,为促进生猪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将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从1000-1200元增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金额从500-600元增至800元,在强化保障、稳定市场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参保农户获得感逐渐增强。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让农险发展成果最大程度惠及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参保农户获得感。一是基层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目前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基本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和99%以上的乡镇,网络覆盖面和市场渗透度在三农领域金融服务中居领先地位。二是科技赋能显著增强。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无人机、远程查勘等技术手段,健全精准高效查勘定损机制,提升承保理赔效率,为智慧农业、数字农业保驾护航。三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不断推进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稳步推广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和涉农保险等创新险种,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农业保险逐步由保灾害、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由保生产环节向保全产业链条升级,由保险保障向全金融服务扩展,农业保险对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支持力度显著提升,农民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  


  持续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多角度多措施多层次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7月,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对原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金融支农产品、民生领域贷款产品等进行整合优化,以小额信用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民生领域贷款、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保险产品等10类金融产品为重点,充分发挥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合力,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格局下,保险业在以下3个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继续强化产业脱贫保险服务,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的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已在30多个省区、近百个地市启动,有效地拓宽了保险增信路径,低成本盘活农户资产,缓解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强化民生保险服务。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商业保险产品,积极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普惠保险,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针对县域居民的健康险业务、定期寿险以及农村意外险等业务。随着财产保险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各地涌现出一大批保险扶贫经验和模式,如甘肃保险业在全国首推中药材产值保险,帮扶药农增产增收;发展藏区养殖种植保险;积极推进农房保险,提供住房风险保障;“两保一孤”模式,实行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推动“险资入甘”,为脱贫地区经济发展提供项目资金等。


  利用保险手段巩固脱贫成果,保险机构落实“四不摘”要求,鼓励在脱贫地区探索发展防止返贫险,防止脱贫人口因病、因学等返贫。如河南保险业,针对广大脱贫偏远农户、农业合作社和脱贫龙头企业等的各类风险,设计出包括农业保险、农民意外健康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农房保险、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16个险种在内的一揽子承保方案,兜底农业生产自然灾害、主要劳动力恶性疾病或意外伤害、农民及涉农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等主要风险和困难,为增收致富提供全方位风险解决方案。  


  不断改革创新,理顺体制机制,农业保险将为我国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2021年是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我们要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农险有关工作。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农业保险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还存在差距: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对稳健经营和提升服务的投入不足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围绕以下5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深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持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和补贴力度,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导,增强三农领域风险保障意识。


  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组织和机制保障。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行为边界,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权、利”关系。完善农业保险协办、工作督办考核等制度机制。建立多部委常态化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推进“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广三大主粮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扩大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范围,逐步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满足多元化特色需求。


  夯实根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设立在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公司)为核心,推动建立农业保险与农业农村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拟定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实现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


  加强监管,更好维护广大农户合法权益。构建农业保险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实现农业保险业务实时监测和全流程监管,加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提高农业保险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农业保险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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