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CONCEPT

中国小产区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所属的专业委员会 之一,委员会由高校、科研机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社、认证机构、产品溯源公 司、投资公司、市场营销公司、社会组织及农业和食品从业者联合发起成立,为维护共同的 合法权益而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的专业委员会。

中国小产区认定委的宗旨:尊重自然,尊重生态,和尊重原生风土条件,通过土地功能 和价值的认定,提高土地和其产品的价值,进而提升我国用小产区食品和产品质量,培育差 异化的发展模式,提高产品消费者价值认同,落实农业和食品产业的供给侧改革,推动中国 区域特色优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中国特色小产区产品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成员组成
FORM

委员会宗旨
PURPOSE

  • 三个尊重
  • 尊重自然
  • 尊重生态
  • 尊重原生风土条件
  • 四个提升
  • 土地功能和价值认定,提升土价值
  • 提升小产区产品和食品质量
  • 提升消费者价值认同
  • 提升小产区产品国际竞争力
  • 两个培育
  • 培育差异化发展模式
  • 培育小产区品牌管理模式

产品特点
FEATURES

背景介绍
INTRODUCT

自从1999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先后开展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原产地产品”保 护工作。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推广工作,提高传统优质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我国农民增收 和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取得已有成绩的同时,也面临很多挑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产品 的保护和推广适应市场需求多元化、细分化、个性化和 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小产区产品和品牌”建 设为重要切入点,适应市场,持续扩大品牌范围、品类规模,将是地理标志 产品提升并延发展。

以小产区为模式,中国农业走出一条个性化的订制道路,认证小产区,实现品牌推广力和线上线下销售,走稳定 可持续的发展之路,将是农业供给侧改革,中国农业下一个热点趋势动向。

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17一号文件关于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指示精神,协助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做好农业和 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及推广工作。

建设意义
OBJECTIVE

整合各行业农业专家组 成专家委员会结合当地 地域特点为农户提供前 沿的、科学的小产区标 准种植方案,产区生态 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实 现可持续发展。
对不同地块特质农产品的 标准细分。并制定符合该 产区产品的等级评价体系 让产品特色在标准的划 分下更突出。
统一的销售平台。与主流媒体合 作开展寻找最美小产区活动、中 国小产区论坛、中国小产区书籍 中国小产区专版、中国小产区 公众号、中国小产区食品推介会 等。形成宣传推广合力。
提升土地价值,农业 多元化发展,特色产 区建设。

产品概念
PRODUCT

小产区”指在优质产品原产地的基础上,依据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土壤特质、作物(或动物)品种、产权主体等因素对乡 (镇)及以下行政区域或地块进行的唯一属性化标定

小产区产品”指产自特定小产区,产品所具有的质量特性(包括感官特性)、独特风格、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小产区的 自然、风土和人文因素(习俗),经认定经认定符合本标准及特殊要求(必要时)的产品。

价值体系
SYSTEM

小产区规划
PLAN

小产区建设
BUILD

申报流程
PROCESS

加入条件
CONDITION

办理手续
PROCEDURES

  • 一、个人成员申请

    1、加入委员会的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所从事的职业,曾获得的成果或荣誉。
    4、经委员会秘书处审核通过。
    5、委员会秘书处向已缴纳相关费用的个人颁发成员证书。

  • 二、企业成员申请

    1、加入委员会的申请;
    2、申请单位须诚信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3、申请单位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证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经委员会秘书处审核通过。
    5、委员会秘书处向已缴纳相关费用的申请单位颁发成员证书。

  • 三、理事成员申请

    1、经理事会成员提名;
    2、加入委员会的申请;
    3、申请单位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证件复印件;
    4、委员会秘书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意见提交理事会;
    5、理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6、委员会秘书处向获得同意并已缴纳相关费用的申请单位颁发理事成员证书标牌。

  • 四、常务副理单位申请

    1、经两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名;
    2、加入委员会的申请;
    3、申请单位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证件复印件;
    4、申请单位派驻委员会工作人员简介
    5、委员会秘书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意见提交理事会;
    6、理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7、委员会秘书处向获得同意并已缴纳相关费用的申请单位颁发常务副理事单位证书、标牌。

  • 五、副理事长单位申请

    1、必须是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及以上单位;
    2、加入委员会的申请;
    3、申请单位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证件复印件;
    4、申请单位派驻委员会工作人员简介;
    5、委员会秘书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意见提交理事会;
    6、理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7、委员会秘书处向获得同意并已缴纳相关费用的申请单位颁发副 理事长证书、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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