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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有哪些开发模式?

锄禾网|来源: | 2018-03-09 | 次阅读

  世界旅游组织将乡村旅游定义为旅游者在乡村及其附近逗留、学习、体验乡村生活模式的活动。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乡村以其古、始、真、土、厚等特点,吸引大众回归自然,返璞归真。



  乡村的发展总体上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初级阶段,主要以农家乐为主要的旅游模式。

  全面发展阶段,主要以民俗风情游为主要模式。

  纵深发展阶段,将“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乡村旅游相结合。

  提升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阶段,充分将乡村旅游和乡村的产品转型、产业升级相挂钩。伴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关于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也与时俱进,不断的更新完善。




“农户+农户”模式


  乡村旅游初级阶段,原真性强,发展水平地下。“农户+农户”又称自主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文化保留最真实、游客话费较少就能体验到最原生态的本地习俗和文化、较适合农家乐的小规模乡村旅游。但是这种模式接待量有限、管理水平和资金投入较差、旅游经济的带动效果较差、难以形成规模化发展。


“公司+村委会+农户”模式


  是“公司+农户”的延伸模式,公司借助村委会与农户合作,因利益分配容易产生矛盾。公司主要是负责规划、开发、营销运营、培训等内容。村委会主要辅助协调、选拔、接待、检查、处理事故等内容。农户主要是参与维修、接待、环保等方面。这种模式便于公司与农户协调沟通克服各种矛盾。社区还对公司起到监督的作用。但是这种模式导致农户参与性不强,在利益分配上容易出现矛盾。


“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模式


  政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乡村旅游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和商业运作;农村旅游协会负责组织村民参与地方戏的表演、导游、工艺品的制作、提供住宿餐饮等并协调公司与农民之间的利益;旅行社负责开拓市场,组织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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