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提高村支书补贴报酬标准
“曹书记现在是按副科级干部的工资标准领取补贴报酬,每月接近5000元,比我高多了,镇上的干部很多也达不到这个水平呢。”近日,山东省莘县河店镇杨炉村党支部书记曹书臣的补贴报酬让镇上的干部羡慕不已。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莘县完善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村支部书记,按副科级干部工资标准提高补贴报酬。目前已有17位村党支部书记享受此待遇。
现在河店镇有大棚西红柿两万多亩,是江北最大的西红柿种植销售基地。“曹书记的工作业绩得到了全镇上下的认可,河店人现在‘发’了,一个棚去年都能挣到5万多元。”镇工作人员赵林申介绍,曹书臣从1982年开始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上世纪90年代初带头建了8个蔬菜大棚,用10多年的时间带动发展起了整个河店镇的大棚西红柿产业。
村党支部书记是富民强村的关键点。为了引导和鼓励村支部书记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莘县在全县开展了推选评定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按副科级干部工资标准提高补贴报酬的工作,选树了一批曹书臣式的“标杆村支书”。推选评定要求村党支部书记须在职,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连续任职不少于6年、岗位职责履行好、群众满意度高、贡献特别突出的,除按副科级干部工资标准提高补贴报酬外,还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建立了退出机制,出现不称职、违法违纪的,将取消这一待遇。
“提高补贴报酬标准是上级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鼓励,现在工作劲头儿更足了。”十八里铺镇苏堂村党支部书记刘增民说。干得好,能享受到副科级干部补贴,还给缴纳养老保险,这么好的政策在村支书队伍当中“一石激起千层浪”。“过去几个月,我们村里来了不少村支书,都是想打听打听我是怎么干的。”刘增民自豪地说。
如今,莘县村党支部书记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撬动了全县的“强村富民”工程。据统计,目前全县有214名村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合作社,直接受益群众数万名。“就是要对特别优秀的真奖励,让他们有荣誉、有待遇;对工作不力的真惩罚,绝对不能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孬一个样的情况。”莘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忠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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