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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推动农业现代化跨越发展

时间:2016-02-26  来源:


编者按:农业保险作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完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扩大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深化保险改革与创新,成为当前发挥农业保险支农功能的重要任务。2月25日,农业部与保监会联合召开“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旨在探索农业保险支农的好做法、好路径,推动建立顺畅高效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合力打造新时期农业保险升级版。现将会议有关发言摘登刊发,敬请关注。

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和模式多样化

2015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力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从承保情况看,2015年,公司为1.2亿户次农民提供了1.06万亿元的农业风险保障,农险年度保障金额首次突破万亿元。截至2015年底,农险产品数量近1100个,其中2015年新开发推出了214个产品。全年农险承保份额为50.35%。从理赔情况看,为2160万户次受灾农民支付了136.5亿元的农险赔款,赔款行业占比为52.46%,高于承保份额2个百分点。从服务能力看,截至2015年底,公司农村乡镇网点数量近3万个,村级网点近30万个,农村协保人员近33万人。

积极助推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在河北省阜平县,与地方政府合作探索保险扶贫新路子,推出了大枣、核桃、肉牛、肉羊等特色产业保险。

积极服务农垦改革发展。连续7年为海胶集团300万亩橡胶树提供风灾保险,累计支付赔款4.5亿元;连续5年为广东农垦提供橡胶树、甘蔗和生猪保险服务,累计提供保险保障近100亿元。

积极拓展农险业务新领域。与种子协会合作,推动种业保险扩大到9个省区。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携手推进水产养殖保险。全国气象指数保险产品达到20个。

积极发展农产品价格保险。业务区域扩大到24个省区,保险产品达到68个,全年提供价格风险保障24.5亿元。

积极发展粮食作物产值保险。积极回应农险“保额低、不解渴”的诉求,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由“保成本”逐步向“保收入”提升。

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专门设计开发了“覆盖全部产业链、保障各种风险点、提供多层次保额”的三农组合保险产品框架,实行菜单式保险服务,客户根据需要可任意选择产品组合。

积极创新农村融资新模式。在河北、吉林、广东等15个省份开展涉农“政银保”项目52个。与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合作,在内蒙古、福建等地开展“农业保险+信贷”项目,农户投保农业保险即可获得银行低息贷款。与农业部、邮储银行开展三方合作,探索针对兽医卫生监管服务对象开办活体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服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郭生臣

加快农业保险创新转型升级

近两年来,公司在众多农业金融领域开展创新试点,探索现代农业保险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金融体系的积极作用。全国首创推出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并积极探索“保险+期货”的跨界合作,涉足互联网农险、推出全国首款互联网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参与互联网农产品风控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信贷体系,提供综合农村金融服务,不断扩展农业保险外延。

建立三大平台,提供综合金融服务。7年来,已为300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提供22亿元的涉农信贷保障。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农业信贷”运营体系建设,搭建三农征信管理平台、现代财务管理平台和全产业链风险管理平台,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和发展。并在上海、浙江衢州等地开展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已积累了一定的综合金融服务管理经验。

助力产业扶持,带动精准扶贫。从去年开始,在云南、新疆、贵州等地开展金融扶持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带动精准扶贫工作,为当地特色产业提供“保险+信贷”支持,并涉足全产业链的风险管理。

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大宗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制度建设,在广西糖料蔗价格保险、鸡蛋价格保险运作的基础上,计划今年在生猪收益保险、橡胶价格保险等大宗农产品收入价格保险上开展全新探索。

“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转化。目前,公司和上海市农委正在洽谈水稻收入保险试点,打破原有水稻保险模式,将水稻部分直补资金和传统水稻保险保费补贴合二为一,保障农户水稻种植实际收入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收入。

发展“互联网+农业保险”,整合农业全产业链。通过三大平台的整合,发展“互联网+农业保险”,解决农业企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中的全产业链风险。目前推出了在线指数化保险、食品安全品质保险。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石践

农业部门要维护好农民的保险利益

山东省是从2006年开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十年来,农业保险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农业保险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实现了“企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2015年,全省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达到1.17亿亩,保费收入15亿元;养殖业承保数量960万头(只),保费收入1.47亿元,各类农业保险共涉及1700多万农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2008年,省政府确定将农业保险职能由省金融办转到省农业厅,并建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厅、财政厅、金融办等单位参加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过多年努力,农业保险范围已扩大到全省136个农业县(市、区),实现了全覆盖。

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随着农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具备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机构越来越多,我省由当初的3家增加到了8家。我们对小麦玉米棉花传统大宗作物承保机构按市场竞争的办法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化运作机制。

完善保险条款,增强保障能力。按照“便于勘查定损、保护农民利益、提高承保机构积极性”的原则,调整了保险费率,拓宽了保险责任。目前,我省小麦玉米棉花保险费率分别是4%、4.3%和6%。据统计,2006至2015年,全省种植业农业保险参保农民累计缴纳保费9.5亿元,因灾获赔32.4亿元,有效降低了农业灾害损失。

加大扶持力度,增加保险险种。我省陆续支持开展了日光温室、苹果、桃3个特色保险和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生猪5个价格指数保险。目前,全省农业保险险种已达17个。有些地方在开发高效特色农业险种和商业险种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泰安市专门开展了牛奶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有20家奶牛养殖企业参加,效果很好。

下一步,我们将尽快落实对产粮大县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政策,减轻产粮大县的县级财政保费负担;加快修订和完善农业保险条款,适当调整农业保险费率,落实保险责任等。

山东省农业厅厅长王金宝

希望给新型经营主体定制化的产品服务

目前我们的农业仍然是“种在地上,收在天上”的产业,种地的风险很高,到目前为止我已连续参加农业保险6年。这期间也经历了一些心态上的变化,2012年以前,投保的意识还不强,主要还是靠政府来动员投保,2012年布拉万台风造成损失严重,对我触动很大,我感觉必须买保险。2013年,我对风险较大的50公顷地买了保险,交了保费3000元,当年只赔了8000元。

2014年,我主动将流转的240公顷土地全部投了保,交了保费1.44万元,但当年受灾较小,只给我赔了17960元。2015年,我又全部投保了230公顷,交保费1.38万元,目前勘察核灾工作已经全部做完,现在正在进行理赔。

针对农业保险工作我想说几点请求:一是希望提高农业保险理赔金额。2015年之前吉林玉米保险保额只有3000元/公顷,也就是一亩地绝收的话只能获赔200元,从2016年开始保额刚提高到4200元/公顷,但还是远远不够的。近几年来农用物资,比如种子、化肥、农药等价格有升无降,粮食生产成本大幅提高,去年我种植玉米每公顷的成本在六七千元,再加上土地流转费用平均每公顷9000元,每公顷总的成本超过1.5万元。保险的赔偿金只有成本的1/5,因此希望能继续提高理赔金的额度,调动我们继续种粮、投保以及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同时,也希望国家和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和权益。

最后,我也想咨询一下,能不能搞玉米的目标价格保险,这是我在微信里看到的中央一号文件上说的,要发展这个目标价格保险,去年玉米价格下跌得太厉害了,与前年相比1公顷地净减少2000多元。我想如果搞这个目标价格保险,是不是能保障我们的收益。

吉林省德惠市大杨子农业合作社理事长郭清莲

让保险为现代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中华保险是我国农业保险的先行者和国家财政补贴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承担者之一。目前,中华保险已经在全国21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办农业保险,业务范围覆盖了198个市,1133个县,6930个乡镇,67291个村。截至2015年年底,拥有5335个乡镇服务网点,22760余个协保员,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和服务网络。

自2007-2015年的9年间,中华保险累计支付农业保险赔款202亿元,受益农户达到2727万户次。2015年,中华保险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66.21亿元,同比增长16.07%,为3224万农户、5.33亿亩土地及2.38亿头只畜禽提供风险保障2960亿元;支出赔款45.43亿元,惠及588.89万户次农户。

拓宽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特殊作用。2015年,公司积极参与农业部“三补合一”改革试点项目,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银保”合作模式。率先在益阳市试点探路,成功签订首张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性农贷保证险保单。

实施产品创新,推动涉农保险产品供给侧改革。2015年,全年共计研发、报备了创新产品168个,业务覆盖18个省、市、自治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保障近80亿元。目前,公司现行农业保险条款已达732条,基本实现农、林、牧、渔业全覆盖。

创新服务模式,探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5年,专门组织设计开发了农户贷款保证保险系列产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农户联保贷款保证保险和农户担保贷款保证保险。通过探索新型“银保合作”模式、试点参与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协同东方旗下东方邦信转型开拓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等工作,全年开展涉农履约保证保险业务10526笔,累计承保金额近28.7亿元。新年伊始,公司与京东金融集团签订了面向农村的深度战略合作协议,与蚂蚁金服等国内知名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通过线上引入互联网平台资金,线下依托我公司选择种养业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借款人,嵌入种植养殖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险种,综合保障借款人还款能力,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价格相对优惠且高效、快捷的融资通道。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海平

着力把农业保险做大做强做优

近年来,黑龙江保险业较好地发挥了农业保险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风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黑龙江农业保险承保粮食作物面积近1亿亩,提供风险保障327亿元。另一方面,抗灾救灾功能发挥较好,经济补偿作用十分突出。2015年,黑龙江农业保险承保粮食作物受灾面积1600万亩,向50万户农户支付赔款16.15亿元,相当于2015年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9%。

完善农业保险产品,最大限度地支农惠农。改革后的产品扩大了责任范围,采取了“负面清单”的形式,产品约定除人为故意、行政司法行为导致的损失外,只要农作物受损,保险均负责赔偿。为适应不同农户需求,设定了不同的保险金额档次,其中最高档达到了农作物直接物化成本。

创新农业保险组织形式,强力激发农户参保动力。配合黑龙江省委相关部门,在五常、肇东探索“投保入股”试点,研究建立与农民利益密切挂钩的保险新机制;在克山、富锦探索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社试点,研究农业保险新型运行模式。

开办农作物价格保险,有力稳定农民种粮收入。在黑龙江农垦的4个农场开办了水稻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在大豆主产区孙吴、嫩江开办了大豆价格保险试点。试点承保60余万亩,提供风险保障近6亿元。

创新涉农贷款保险,切实解决涉农融资难题。指导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农信社合作,开办了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中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30万元,较原来的“五户联保”贷款额度提高了5倍,保险公司和农信社按照7∶3的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试点一年来,已累计支持了114个种养大户、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信贷资金2323万元。

研发农产品质量保险,积极支持农产品“卖得好”。探索开办了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推介和保护知名农产品品牌。

黑龙江保监局董波

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保险业通过扎实的田野调查,掌握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新特点、新风险和新需求,通过农业保险产品创新,超越了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有效适应了新型经营主体对风险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满足其规避大规模和高投入生产方式下面临较高风险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无论我们把有政府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叫做“政策性农业保险”或者“政府支持的农业保险”,根本问题是这类保险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财政的支持。

应当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畴。目前中央财政主要对大宗作物保成本的传统“低保费、低保额”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这样,对于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其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超过现有传统产品部分的保费将得不到中央财政的补贴。

当前农业保险发展已经进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阶段,要“从有至优”,即要着眼于提高保障程度,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对于农业保险的更高的风险保障要求,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因此,中央财政有必要适时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高保障创新产品(例如前面提到的收入保险产品或者覆盖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险产品)纳入补贴范畴,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保费补贴向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倾斜。目前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实行统一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与投保人的种植规模以及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都没有关系。这种补贴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与国家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发展政策导向是不配套的。目前的保费补贴政策并没有体现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政策导向。规模化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商品化率高,对国家的粮食安全贡献大,国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理应向其倾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

我们需要保障程度更高的保险

从2013年从事水稻规模生产经营以来,我每年都全额购买了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的水稻生产保险,2014年的保费交了7736元,保了1934亩;2015年的保费交了10260元,保了2280亩。这两年,我切实享受到了国家的农业保险政策带来的好处。2014年7月17日晚的一场特大风暴,将等待收获的1187亩早稻全部刮倒,机收作业根本无法正常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近90万元。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了我38万元,使我的早稻基本保了本,并确保了晚稻生产后续投入的及时到位。后来2014年的晚稻和2015年的早稻也分别因灾获得8.4万元和7.1万元的赔付。

我想谈一谈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和建议:我们南方水稻生产区灾害天气多、发生频率高,其中早稻有倒春寒、洪涝、风暴,中晚稻有干旱、风暴、寒露风等恶劣气候影响,而像我这样的种田大户投入成本高,一旦出现较大灾害,就是损失巨大。我县另一个种粮大户,2014年种植早稻1500多亩,由于没有投保,遇到风暴灾害后,直接损失达到60万元以上。

作为种粮大户,投入成本比普通农民要高出一倍以上。以我个人为例,每亩每季水稻生产直接投入约为850元,其中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化成本235元(其中种子50元、肥料75元、农药80元、农膜等30元)、农机作业每季165元、土地每季租金200元、雇工成本每季250元,并且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快速上涨。和其他没有流转土地的农民相比,我多出了很大一块的成本,就土地租金和雇工两项成本,这两项加起来占到我总成本的一半以上。而按现有的保险政策失收后每亩仅赔付360元,连物化和农机作业成本都不够,保障程度还是太低了。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种粮大户丁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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