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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900万的“特色农业补贴”,你要不要?

锄禾网|来源: | 2018-02-02 | 次阅读

财政补助项目,要扶持纳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

贷款贴息项目,要优先扶持纳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就做好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发出通知,对扶持重点、补贴项目、申报条件等内容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扶持领域:

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扶持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扶持方式:

财政补助项目、贷款贴息项目


补贴额度:

关于财政补助项目,国家出台文件之后,各省(区)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去制定各自的补贴额度,所以各省的补贴金额有差异。

例如:

云南省规定,当地涉农企业可申请的额度为100万元以上、合作社可申请额度50万元以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等20万元以上。

在山东,涉农企业可申报100万-300万元,合作社等其他经营主体可申报50万-100万元。

浙江省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规定:单个财政补助项目省以上财政资金扶持规模不低于45万元(含),不超过900万元。

一般而言,补贴申报金额都不能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贴息额度:

关于贷款贴息项目,也是由各省确定实施细则。

例如:

山东省2017 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规定:单个贴息项目额度中央财政资金不低于50万元,不高于300万元。

浙江省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规定:单个贴息项目财政贴息资金额度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5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贴息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申报条件:

涉农企业

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一年以上;

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能够保证落实自筹资金和项目顺利实施;

示范带动作用强,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

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农民合作社

应符合农民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且经营一年以上;

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能够保证落实自筹资金和项目顺利实施;

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带动和促进农民增收;

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要求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申报方式: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是由各地农发机构负责,一级一级往上申报的。


申报材料:

申报财政补助项目的涉农企业申报须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农民合作社申报须提供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还应含向税务部门报送的相关月份的财务报告。

贷款贴息项目须编报项目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简要描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应重点说明取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预计付息额和申报贴息额)、效益分析等。

附件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向税务部门报送的财务报告、银行信用等级证书、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承诺函等初步同意贷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等。


特别注意:

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以资金安排年度为准)只能获得一种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也就是说,对于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一个项目只能选一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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