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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3起土地违法案件

锄禾网|来源:农民日报 | 2021-08-13 | 次阅读

  近日,自然资源部决定挂牌督办3起土地违法案件,向相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组织进行全面调查,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自然资源部将予以监督指导、跟踪督办。此次挂牌督办的3起土地违法案件初步情况分别是:


  1.江西省金溪县政府违法批地建陆坊工业区案。金溪县陆坊工业区位于金溪县秀谷镇与陆坊乡交界处,无成立批文,占地453.55亩。多年来土地、建设部门未对该区履行监管职责,工业区内4个企业均存在用地在前、批地和供地在后问题,2020年11月仍在以“先上车、后补票”方式招商引资。金溪县政府存在涉嫌违法批地等问题。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后,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对企业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仅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6.65亩地上建筑物及2.08亩耕地进行了拆除复耕。


  2.湖北汉之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10月,湖北汉之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汉川市庙头镇金家台村耕地61.1亩建设厂房1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年12月,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责令湖北汉之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6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钢构厂房,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81.47万元,企业未履行处罚决定。2021年6月7日,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拆除处罚决定为没收,理由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已在2020年底修编,原认定不符合规划作出拆除的决定有误。此案涉及大量耕地,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调查不认真,政府和部门问题也未调查。


  3.四川省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违法征占土地挖湖造景案。2018年5月以来,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对高新区西宁街道福光庙村、徐家堰村、樟树堰村等3个村的1.16万亩土地实施征收。2020年7月起,在未取得用地批准的情况下,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公司在3个村土地上实施遂宁市舒家河(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出台后仍未停止建设。截至2021年4月底,项目总动工面积5261亩,违法占用3614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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