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首个旅游民宿“国标”10月1日实施
近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明确规范了民宿行业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业界人士认为,《民宿要求与评价》的出台不仅为民宿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引导性规范,让相关部门和业者从此有规可循,而且通过内容创新,在推动旅游住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助力全域旅游发展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国民休闲旅游的发展,一些小而美、小而特的住宿业态在云南、福建、浙江、江西、安徽、四川等地出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称之为“民宿”。
不过,由于行业对民宿缺乏统一认识,各地民宿发展参差不齐,运营缺乏专业性、发展缺乏可持续性,游客难以辨识。相关部门缺乏标准,评判缺乏依据,难以规范引导。各地管理部门和民宿业者渴望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统一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
适用范围
《民宿要求与评价》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小型旅游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山庄等。
来源:人民网、国家旅游地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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