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锄禾有机3.0 > 药食同源 > 正文

什么是药食同源?带你认识中华医药文化对于药食同源的全方位阐述

锄禾网|来源: | 2019-01-28 | 次阅读

药食同源定义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

根据最新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名单,共计101个品种。其中包含人参、当归在内的15个品种为2017年新增药食同源品种。

药食同源理论来源

唐朝时期的《黄帝内经太素》一书中写道:“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反映出“药食同源”的思想。

随着经验的积累,药食才开始分化。在使用火后,人们开始食熟食,烹调加工技术才逐渐发展起来。在食与药开始分化的同时,食疗与药疗也逐渐区分。

《内经》对食疗有非常卓越的理论,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这可称为最早的食疗原则。

由此可见,在中医药学的传统之中,论药与食的关系是既有同处,亦有异处。但从发展过程来看,远古时代是同源的,后经几千年的发展,药食分化,若再往今后的前景看,也可能返璞归真,以食为药,以食代药。

中国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又称为“医食同源”)理论。这一理论认为: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在古代原始社会中,人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了各种食物和药物的性味和功效,认识到许多食物可以药用,许多药物也可以食用,两者之间很难严格区分。这就是“药食同源”理论的基础,也是食物疗法的基础。

中医药学还有一种中药的概念是:所有的动植物、矿物质等也都是属于中药的范畴,中药是一个非常大的药物概念。凡是中药,都可以食用,只不过是一个用量上的差异而已,也就是说法:毒性作用大的食用量小,而毒性作用小的食用量大。因此严格地说,在中医药中,药物和食物是不分的,是相对而言的:药物也是食物,而食物也是药物;食物的副作用小,而药物的副作用大。这就是“药食同源”的另一种含义。

中药与食物的共同点:可以用来防治疾病。

它们的不同点是:中药的治疗药效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药劲大”,用药正确时,效果突出,而用药不当时,容易出现较明显的副作用;而食物的治疗效果不及中药那样突出和迅速,配食不当,也不至于立刻产生不良的结果。但不可忽视的是,药物虽然作用强但一般不会经常吃,食物虽然作用弱但天天都离不了。

我们的日常饮食,除供应必需的营养物质外,还会因食物的性能作用或多或少的对身体平衡和生理功能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这种影响作用就变得非常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并不亚于中药的作用。因此正确合理地调配饮食,坚持下去,会起到药物所不能达到的效果。

药食同源的现代科学理论探讨

中药材主要来源于植物,因而又有“本草”一名,以下主要从植物的代谢方面探讨药食同源的现代科学认识。

来源于植物类的药材本质的属性是一个生命,在生态生物链中,植物处于底层,通过光合作用,提供了生物链中最根本的物质和能量来源。新陈代谢是植物的基本生命活动,1891年,Kossei将植物的新陈代谢分为初生代谢和次生代谢。初生代谢是植物新陈代谢的核心,是获得能量的代谢,为生物体的生存、生长、发育和繁殖提供能源和中间产物的代谢。人类从植物中摄取的营养物质主要来源于初生代谢,即初生代谢产物,如糖类、脂类、蛋白质、维生素、纤维素等。植物次生代谢是相对初生代谢而言的,是以初生代谢产物的中间产物为底物产生次生代谢产物的代谢,是能量分解的代谢。次生代谢产物过去长期被认为是在代谢中不再起作用的“废物”储藏在植物的各种组织中,但是近些年发现其对植物有着重要的作用。植物次生代谢产物是植物对环境的一种适应,是在长期进化过程中植物与生物和非生物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在对环境胁迫的适应、植物与植物之间的相互竞争和协同进化以及植物对昆虫的危害、草食性动物的采食及病原微生物的侵袭等过程的防御中起着重要作用。

次生代谢产物可分为苯丙素类、醌类、黄酮类、单宁类、萜类、甾体及其苷、生物碱等。这些亦被称为“天然产物”的多数物质是今天研究天然药物,尤其是研究中药功效的主要物质基础。食物作为生物的基本需求,除了补给营养和享受到味道两大功能外,近些年所谓的食品第三大功能“调节人体机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植物类食品充当第三功能的机理体现在食物的次生代谢成分上。

目前许多常见的普通食物包含的调节人体功能的次生代谢产物逐渐被发现,如大蒜中的大蒜素和西红柿中的番茄红素,以及大枣茄子等的黄酮类成分和大豆中的异黄酮类成分。大蒜为百合科植物Allium sativum L.的鳞茎,作为传统食品调味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新修本草》中记载其能够“下气,消谷,止痢”;现代实验表明,大蒜中含有大蒜素、大蒜新素等,具有抗菌、抗病毒的作用。大豆异黄酮类成分是大豆中的主要次生代谢产物,主要有抗肿瘤、降血脂及雌激素样作用等。西红柿中的番茄红素为萜类化合物,具有抗氧化、清除自由基的作用。

这些食物中的“次生代谢产物”在调节生理机能方面和药物中所发挥的调节功能类似,但是又有所不同。食物中次生代谢产物往往含量不高,长期服用无毒副作用,主要起着预防和保健的功能。这类往往被称做“天然食物”的物质在预防疾病和提高抵抗力等保健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植物次生产物的机能来看,这可能是“食疗”功能产生的科学物质基础,食物和药物在调节人体生理机能方面的同功和无明确的界限也促进了“药食两用”物品的产生。

风口健康联合复旦大学药学院独创出国内领先的“结合微生物发酵法的植物类中药材超微粉工艺”,该工艺可以大幅度提高植物有效成份(也就是次生代谢产物)的溶出度,并更易被人体吸收。其中“超微粉碎制备姜粉的方法”已申请发明专利,通过该专利生产的“膳生粉”在胃肠道功能疾病相关的应用上获得了广泛的好评。

古人对于药食同源的安全性的三个认识

安全性是古人探寻食物的第一个和最重要的特性。“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反映了古人判断食物的一个标准:安全性。《神农本草经》中毒性的有无和大小是判断三品的一个重要标准。其所云“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说明上品药物包含着食物的内容,无毒且具有补益的作用,可以久服、多服。中品和下品药物则包含着毒的内容,《周礼·天官》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而中医传统所云“是药三分毒”说明了毒和药的联系。以“毒”做为药食界限的标准,说明了古人认为食物必须安全无毒。

古人对食药区分的第二个认识基于药食在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功能不同。如《素问·脏气法时论篇》云“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蔬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认为药和毒一样主要用于治病,而食物则用于补精气。《千金要方》记述“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明确了食物用于提供营养,药物则主要用于治病。

古人对食药区分的第三点认识则基于对其性味强弱和厚薄不同。《千金要方》云“夫为医者,当须先洞晓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乃不愈,然后命药。药性刚烈,犹若御兵”,强调了药物性味猛烈,食物性味平缓。这种性质的差异也体现了古人认为食物对人体的调节功能和药物不同,药物性质强烈,而食物平和,常具有补益作用,主要体现在“食养”和“治未病”方面。如《千金要方》认为“人体平和,惟须好将养,勿妄服药。药势偏有所助,令人脏气不平,易受外患。夫含气之类,未有不资食以存生,而不知食之有成败,百姓日用而不知,水火至近而难识”,强调了“食养”的重要性,体现了现代保健的思想。

以上可以看出古人区分食物和药物主要基于其主要功能不同,而首要原则是安全性。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疾病,食物则须安全并提供人体的营养。由于两者的模糊界限,一些食品又具有治疗作用,这类体现在“药食两用”物品上,大多性味平缓,常用于食疗方面。

药食两用”品种的本草源流

古代对“药食两用”品种的记载主要体现在主流本草和食物类本草上。主流本草记载着大量药食同源物品,而食物类专著的出现则体现了古人对“药食两用”物品在“食疗”和“食养”中作用的重视。古代的食物类本草记载了大量食物类药物,并随着认识所载品种逐渐增多,说明了药食同源的广泛性,这些为现代研究提供了源泉。作为我国第一本主流本草学专著,《神农本草经》就记录了较多的药食两用药物,如大枣、枸杞子、薏苡仁、生姜、杏仁、乌梅、核桃、莲子、蜂蜜、百合等在民间即是常见的食物,这些物品在书中主要强调了其补益的作用,可以久服、多服。这些本草共同冠以“药”之名似乎并未明确食物和药物的界限;但是其后的梁时期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在注解《神农本草经》和《名医别录》的基础上,第一次按药物的自然属性进行分类,专列了“果菜米食”,明确了本草中食物类的限定,其中收载果部23味,菜部30味,米食部29味。其后的主流本草,如《新修本草》、《证类本草》等多延续了陶弘景的药物自然属性分类方法,对可作食用的药物进行归类。影响较大的明代《本草纲目》收录了食物类药物约300余种,李时珍把药物分为草部、谷部、菜部、果部、本部五部,并列有饮食禁忌等内容。

在其他食物类本草中,唐代孙思邈撰写的《千金要方》专门列有“食治篇”,包含了“序论”、“果实”、“菜蔬”、“谷米”、“鸟兽(附虫鱼)”5个篇章,共收录食物155种,其中果实29种、菜蔬58种、谷米27种、鸟兽虫鱼40种。孙思邈弟子孟诜则在总结《千金要方·食治篇》的基础上撰著《补养方》,后经明代张鼎增订更名为《食疗本草》,是中国现存最早的食疗类专著,书中收录食物共计227条。宋代官方修订的《太平圣惠方》专设“食治门”,记载药膳方剂有160首。由元代饮膳太医忽思慧所编著的《饮膳正要》为我国最早的饮食卫生和营养学专著。其中卷三收载230种单味食品,其中米谷49种、兽35种、禽18种、鱼22种、果39种、菜40种、料物诸品28种。明代托名李杲的《食物本草》收载食物药1689味,为食物本草类书籍之冠。明清时期产生了大量食物类本草,如卢和的《食物本草》、宁原的《食鉴本草》、贾铭的《饮食须知》、王孟英的《随息居饮食谱》等。

现代对药食同源物品相关概念的限定

古人对药食同源的认识反映了食品的4种主要特征和功能:安全、营养、保健和治疗作用。这些既是古人对药食同源共性的认识,又反映了药食的区别。虽然有药食同源一说,但是出于安全和健康考虑,必须加以限定。现代法定标准明确了药物和食物的概念界限,由于一些物品具有保健功能而产生了保健食品类型,“药食两用”物品在历史上和民间应用广泛,因而卫生部门又限定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物品”(以下简称“药食两用物品”)概念。

200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规定了药品主要是预防和治病两个方面,包括中药的范畴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2009年)规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其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可供食用的普通食品,另一方面则是“药食两用物品”。2014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卫计委)公布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更改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定义其为具有传统食用习惯,且列入国家中药材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中药材标准)中的动物和植物可使用部分(包括食品原料、香辛料和调味品)。原卫生部在2002年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物品名单”中有87种全部来源于中药材,传统应用广泛。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物品名单”是中国传统药食同源思想中“食疗”的体现,而保健食品则体现了药食同源中“食养”的思想。原卫生部在2002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颁布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名单中基本上来源于中药材。2005年《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强调保健食品必须是安全的且用于特定人群。

药食同源与健康

中医素有“药食同源”之说,表明医药与饮食属同一个起源。实际上,饮食的出现,比医药要早得多,因为人类为了生存、繁衍后代,就必须摄取食物,以维持身体代谢的需要。经过长期的生活实践,人们逐渐了解了哪些食物有益,可以进食;哪些有害,不宜进食。通过讲究饮食,使某些疾病得到医治,而逐渐形成了药膳食疗学。

药膳是中国传统医学知识与烹调经验相结合的产物,是以药物和食物为原料,经过烹饪加工制成的一种具有食疗作用的膳食。它“寓医于食”,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既具有营养价值,又可防病治病、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因此,药膳是一种兼有药物功效和食品美味的特殊膳食。它可以使食用者得到美食享受,又在享受中,使其身体得到滋补,疾病得到治疗。

「饮膳正要」是元朝御医忽思慧为皇帝延年益寿所撰写的膳食专著,其目的是“欲推一人之安,而使天下之人举安;推一人之寿,而使天下之人皆寿”。即通过饮食调理使皇身体健康长寿,得出健康饮食的规律要点,从而推广天下,使天下百姓长寿安康。

什么是药食同源?带你认识中华医药文化对于药食同源的全方位阐述

为了达到健康之道,除了须注意日常生活习惯之调整外,饮食的调整也可达到养生目的。中国千年来的生活体验,经历了「神农本草经」,「食疗本草」甚至「本草纲目」等,已经将食物及医药溶成一体,演化出「药食同源」之文化。中国医学发展过程中首重预防,而预防之道在于遵循自然治疗之原则,因此食疗须求其所宜,其所忌,且中医治病相当重视「对证下药」。所以在选择适当的中药进行食补前应先了解体质,才不至选择偏差太多,反而失去其意义。

如何认识体质,从生活表现上可以有个大概了解,一般可分成三类体质

(1)寒热证体质:热证体质会有紧张,兴奋,亢进,炎症,充血等症状,日常生活上比较有口渴,喜欢冷饮,尿量少且呈黄赤颜色,便秘等表现,且精神容易呈现兴奋状态;而寒证体质则是弛缓,萎缩,衰退,无力,贫血等症状,日常生活上口比较不渴且喜欢热饮,尿量多呈颜色清淡,女性生理周期较慢等表现,精神上较没力的状态。

(2)实虚证体质:实证体质的人中气十足,讲话有力,体力充沛,无汗且容易便秘;而虚证体质的人讲话时就较无力,体力虚弱,有自汗的现象,肠胃容易有下痢症状且脸色较苍白。

(3)燥湿证体质:燥性体质的人体内水分较不足,容易口渴,乾咳,便秘,女性则月经较少;湿性体质的人则是体内水分过多,容易有血压高,浮肿,腹鸣,痰多或下痢等症状表现。

了解体质后接着须知道药(食)物的性质,才能对证下药(食)物,因应体质上之寒热,虚实,所以药(食)物也分成:

(1)补泻性质:补性的药(食)物可以增强人的抵抗力,增加元气,适合虚弱体质者食用,而实证体质者服用则反易造成便秘,汗排不出,病毒积存於体内,引起高血压,发炎,中毒等不良症状;泻性药(食)物则可协助将病毒由体内排出之作用,可改善实证体质者之便秘,充血,发炎等症状,而体质虚弱者则可能会因食用过多而造成下痢,身体更虚弱,降低对病毒之抵抗力。

(2)温凉性质:温性药(食)物可以使身体产生热能,增加活力,改善其已衰退,萎缩,贫血之身体机能,若热性体质者食用则会产生兴奋过度或机能亢进,而造成失眠,红肿,充血,便秘之情形;而凉性药(食)物则可使精神有镇静效果,身体有清凉及消炎之作用,可以改善已呈亢进之机能,炎症,兴奋性,充血性,消除不眠,肿胀,炎症等症状,若寒性体质者过度食用则会使冷症及贫血之症状更严重。

日常食用蔬果中,温性食物如韭菜,葱,大蒜,辣椒,姜,胡椒等辛辣调味料,南瓜,大头菜,荔枝,番石榴,木瓜等,凉性食物如芹菜,菠菜,白菜,空心菜,番茄,萝卜,丝瓜,苦瓜,黄瓜,海带,西瓜等,平时可以选择适合之蔬果适量食用,但仍须注意就营养学观点而言,任何一种食物不宜过度或缺乏。

什么是药食同源?带你认识中华医药文化对于药食同源的全方位阐述

结束语:

“药食同源”是古人在食物和药物发现中总结的智慧。食物和药物一样具有偏性,具有四气五味,因而食物除了提供基本的营养外,还具有和药物类似的治疗功能,早在周朝就产生了“食医”的分工,后期则出现了专门以“食治”为主的“食疗类”本草。现代对食物的第三大功能“调节人体机能”的相关研究表明,具有调节人体机能的植物次生产物可能是植物类食物治疗功能产生的科学物质基础。

食物和药物虽然同源,但有界限。食物主要提供营养且无毒,而药物则主要用于治病。食物性质平和,药物则性味相对厚重猛烈,因而食物的“治疗”作用主要体现在“食养”和“食疗”两方面,这些既是药物又是食品的物品常具有补益作用,尤其应用于保健和预防疾病方面。基于古人对药食两用品-种的4种主要特征认识:安全、营养、保健和治疗作用,现代则将食品和药品等相关概念进行了限定,分为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物品”等。

古代本草尤其是食物类本草不但记载大量食物类药物,还对服食方法和禁忌等进行了大量论述,反映了古人对药食两用物品的安全性和功能性的重视,给今天的食疗和保健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卫计委颁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物品名单”即是药食同源的现代体现。但该名单只有目录而无相关限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来源、食用部位、多来源问题、品种问题、食用方法和禁忌等。因此,名单的修订需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考虑传统和现代应用情况,进行相关的说明和限定。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