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观察 > 行业要闻 > 正文
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锄禾网|来源: | 2023-08-04 | 次阅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农业农村部3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按照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公告还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按照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热文榜单
抓好农业防灾减灾 制定“一户
全国农技中心召开2023年全国种
农业农村部:落实落细农业防汛
雪克来提·扎克尔强调 全面有
全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工作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健全农村
海洋伏季休渔期间4种作业类型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强化“产
农业农村部部署2023年中国农民
农业农村部部署2023年中国农民
农业农村部部署2023年中国农民
应对强降雨加强田间管理 确保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中国多地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
2023年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在
2023年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在
全国农技中心组织7月全国花生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达农业生
探索“一联四合” 推动新型农
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 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