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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加强转基因生物监管
锄禾网|来源: | 2020-02-28 | 次阅读
农业农村部春节前印发《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制种亲本和种子来源的管理,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方案提出,严厉打击非法研究、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和进口等行为,确保各项管理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研究试验源头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试验单位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试验材料可追溯。强化育种制种源头监管,对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全覆盖监管,截断非法种植的源头。强化进口监管,对进口转基因生物全程管控。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研发单位要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健全从实验室到田间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制种亲本和种子来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是研究试验环节监管。对转基因生物试验全程监管,备案前核查中间试验地点,批准后检查制度建设情况、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繁殖材料存贮和处理情况。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全覆盖检测,重点区域抽样监测。
三是南繁试验环节监管。在南繁基地开展全覆盖检测,加大抽检密度和频次,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四是品种区试登记环节监管。对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等品种以及进行登记的油菜等品种,申请单位要确保不含有转基因成分,试验或登记组织单位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立即终止试验或停止登记。
五是种子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对种子企业的育种材料及相关育种基地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对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
六是进口加工环节监管。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流向管控。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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